“辞退旷工公务员”为何受关注

2025-12-15
《四川党的建设》杂志
公务员旷工也会被辞退? 近日,湖南、贵阳两地接连曝光公务员因连续旷工超过 15 日被辞退的 消息。这则看似寻常的人事管理消 息,意外地引发舆论广泛关注。公众的惊讶与热议,本身便值得深思: 当一项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的常规操作成为新闻,恰恰折射出公众对公共部门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“宽松软”问题的固有印象,以及对于“逗硬”执行制度,清除“庸懒散”,提振干部精气神的深切期盼。从制度层面看,辞退旷工公务员是有章可循的常态化管理行为。2020 年中组部修订的《公务员辞退规定》明确了五种辞退情形,其中包括:旷工或者因公外出、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个工作日,或者 1 年内累计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。然而,现实中,仍有不少人对“体制内”存在认知偏差,将其视为“一朝上岸,终身安稳”的“铁饭碗”。这种误解的根源,正在于部分单位管理中存在的“宽松软”问题——一种对违规行为“高高举起、轻轻放下”,讲人情、顾面子胜过讲原则、守规矩的不良风气。事实上,“宽松软”问题的形成,往往在于管理实践中不敢、不愿、不想动真碰硬的多重顾虑。在人情社会背景下,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的关系考量,让管理者往往不愿“伤和气”;求稳心态下,担心处理干部引发舆情风险,便倾向于“内部消化”;加之流程繁琐与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心态,使得主动管理的动力不断弱化。然而,“宽松软”换不来真正的稳定。在不断改进干部工作作 风的当下,对懈怠者的包容,就是 对制度权威性的消解。当实干者看到懈怠者无须付出代价,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效应便会滋生,不仅挫伤队伍积极性,更会降低公共服务质量,透支群众信任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破除“宽松软”问题不是选择题,而是干部管理的必答题。当然,扭转管理疲软的局面,不能仅依赖于个案的警示效应,而必须依靠系统性的制度保障,形成长效治理闭环。首先,制度设计要为“敢管者”撑腰。上级部门要成为基层管理者的坚强后盾,优化完善处理流程,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与法律支持,并为依法履职的管理者建立“容错机制”,让他们少一些顾虑。其次,考核指挥棒要向“善管者”倾斜。要改变“不出事就是政绩”的旧思维,鲜明树立“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”用人导向,适当提升“队伍活力”“管理效能”等指标的权重,变“要我管”为“我要管”。此外,组织文化要突出“严管厚爱”导向。职业保障源于履职尽责,身份绝非“躺平”的资本。要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,对担当者适时鼓励,对不合格者依规处理,推动常态化的退出机制真正落地生根。当“宽松软”问题的积弊破除、制度的刚性约束落地,既能通过淘汰不适宜者,维护队伍整体工作效能,也可以强化在职人员的责任意识,驱动公共部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