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发布多条新修订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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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日报
8月28日,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。记者获悉,会上集中发布了《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》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〉实施办法》,分别对居民卫生健康、燃气企业经营服务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进行了相应规范。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我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、新问题,例如吸烟、过量饮酒、缺乏运动、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较为普遍,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以及肥胖、近视等问题日益突出。”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介绍,《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》共8章63条,在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、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、注重提升全民健康素养、引导个人树立和践行主动健康理念、推动城乡卫生环境共治五方面均有针对性的内容。根据该《条例》主要内容,记者发现其与居民体重管理、健康旅游、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紧密结合。其中,规定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体重管理指南编制和发布工作,并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健康生活方式门诊,提供体重管理、科学运动、睡眠改善、慢性病预防管理等的指导和服务。《条例》还提出要推动健康与旅游、健身休闲运动融合,开发和推介中医保健、康复疗养、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。“接下来,将明确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重点任务与职责分工,推动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。”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、副主任李冰表示,还将积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。据悉,《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“《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》强化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,突出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规范了燃气企业经营服务,健全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。”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,该《条例》共8章70条,包括总则、规划建设、经营服务、用气管理、设施保护、事故预防与处置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据悉,这是我省继2016年后第二次对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修订,对进一步提升燃气管理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?贺江华说,首要是构建了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方面,明确各级政府、燃气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,明确村(居)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配合责任,以及上报安全隐患和劝阻违规用气行为的义务等。同时,“规范燃气工程施工建设市场”内容所占篇幅最大。其中,该《条例》要求建设单位公开燃气供应方案,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燃气供应方式,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燃气设施;开放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市场,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,或者直接委托第三方按规定组织施工。2025年10月1日起,该《条例》将在我省施行。此外,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〉实施办法》主要涉及监督工作计划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、财政经济工作监督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11章98条。贺江华表示,该《实施办法》是在监督法等国家法律框架下,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进行补充规范的重要法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