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二处
负责对区(市)县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,对上述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、交流、退休等提出建议;负责区(市)县委组织部部长的考察审批;负责考察了解区(市)县优秀年轻干部,提出培养使用意见;负责区(市)县法院、检察院领导班子副职的动议、考察和审批;参与区(市)县纪委副书记的动议、考察和审批;了解掌握区(市)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作风建设等情况,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督促考核并提出工作建议;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(市)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。